一、项目详情
项目发起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古佛社区专项基金原则上由居委会发起,依托双流区慈善会设立。
受助人群介绍
低保家庭、高龄老人、全村残疾人、低保边缘户、困难儿童、特困老人、志愿者鼓励及应急突发事件等。
3. 资金用途
积极动员辖区热心商家、企业、爱心人士等进行公益募捐,致力于解决困难群体关爱、社区公益活动、公共设施改善等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募捐金额不少于3000元。
成都市双流区慈善会古佛社区公益慈善基金应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为辖区内的“ 一老一小 ”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资金救助、物资帮助,通过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支持志愿者等为辖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2.资助社区环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基层法治事业等公益类治理项目;
3.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支持辖区公益设施建设;
4.资助乡村振兴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
5.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社区公益人才培养;
6.开展社区宣传,传播公益慈善理念;
7.其他符合慈善法规定的项目或活动。
4.项目目标
基金定向用于民生救助与关怀、志愿者激励、村社区公益活动等,有效保障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表
项目最低执行金额
项目最低执行金额0元。
剩余善款处理计划
全部执行
项目开始募捐时间
2024年9月
三、项目执行计划
(一)基金建立契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二)基金启动方式:古佛社区公益慈善基金原则上由居委会发起,依托双流区慈善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设立。
(三)基金筹集方式:社区自筹的合法启动资金;接受企业、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居民和其他个人的自愿捐赠;通过区慈善会或者其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公开募捐项目(活动)筹集的资金;其他慈善组织的资助;其他合法收入。
(四)基金募集及使用公示
四、发起机构介绍
成都市双流区慈善会成立于2007年,是依法注册登记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4A级社会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税前扣除资格。自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慈善会秉承“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扶贫济困、赈灾救助,为社会上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宗旨,精心组织慈善款物募集,扎实开展慈善救助,大力宣扬慈善文化。
五、票据说明
(一)捐赠票据。区慈善会收到款物后为单位和个人开具公益捐赠票据(电子票据),该票据可进行税前扣除。
(二)捐赠证书。扫码捐赠可直接下载电子捐赠证书,企业或单位捐赠满1000元及以上,个人捐款满200元可申领纸质捐赠证书。
(三)管理费标准。区慈善会应按基金当年总支出的1 %作为基金管理费用用于支持开展基金相关业务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 2024.09.23 - 202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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