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详情
1.项目发起事由
成都市慈善总会自2006年开始实施“阳光育苗工程”项目,该项目通过发放服装、书籍、生活用品、购书卡及资金补助等多种形式,为我市部分困难中小学生提供帮助,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与关爱。成都市新津区慈善会结合对资助对象的入户走访,了解到资助对象普遍对资助金的需求较多,并且资金对资助对象的实际帮助也相较物资需求更大。综上意见,我会2024年“阳光育苗工程”项目以发放资助金为主。
2.受助人群介绍
困境儿童是一种特殊的儿童群体,往往生活在相对贫困的困难环境中,他们通常无法获得足够的关注和保护,面临许多成长方面的障碍,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影响。据统计困境儿童的数量已超过4000万,占全国未成年人口的15%左右。困境儿童的产生与家庭背景密切相关。困境儿童多来自于单亲、破碎或显著缺乏父母参与的家庭,缺乏充足的物资和精神支持。他们的父母可能无力承担经济负担,无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此外,困境儿童还受到文化程度低、社会歧视、标签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他们更容易陷入困境。
3.项目目标
资助我区在“成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在册的部分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在校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
二、项目预算
1.项目预算表
预计资助60人,800元/人,总计48000元
2.项目最低执行金额
筹款金额达到800元就可以执行项目,如果未达到最低执行金额,筹集资金汇入本会进行阳光育苗工程补充资金
3.剩余善款处理计划
若项目执行完成后善款仍有剩余,筹集资金汇入本会进行2025年阳光育苗工程补充资金;
4.项目开始募捐时间
2024年7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执行计划
1.下发通知(7月1日前)
(1)向各镇(街道)下发通知,项目正式启动。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阳光育苗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1),提交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各镇(街道)负责初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初始汇总统计。
(2)必须提供学生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并将银行卡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上。提供本人非社保卡银行账户或提供非本人的银行账户均不予发放资助金,默认转为物资需求。
2.收集资助对象(7月1日—7月25日)
(1)各镇(街道)审核学生申请资料是否真实,信息是否完整,审核通过的学生分别形成资助金发放统计表,并加盖镇(街道)公章。
(2)区民政局核对统计表中上报学生是否在“成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无误后,加盖区民政局公章确认。
(3)区慈善会进行审核审批。
3.名单公示(8月1日—8月3日)
区慈善会审批通过后在新津区民政局、新津区慈善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名单公示。
4.发放资助金(10月30日前)
由区慈善会拨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5.项目宣传(7月21日—11月30日)
通过各类媒介传播项目,联动相关媒体开展项目宣传。
6.执行监督(11月30日前)
区慈善会项目工作人员进行10%随机抽样回访。
7.项目总结(12月31日前)
区慈善会进行项目总结,项目档案
四、票据说明
尊敬的捐赠人,感谢您对成都市新津区慈善会的关注和支持。 为保障每一位捐赠人的权益,我们将为您开具捐赠票据,请您将开具票据所需信息【包括:捐赠截图含捐赠项目、捐赠金额和交易单号,票据抬头,手机号,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发送至机构指定邮箱2111900370@qq.com_我们将尽快为您开具。 如有其它问题,请在工作日拨打机构联系电话028-82516186。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项目起止时间: 2024.07.28 - 2024.12.31;
镇(街道)进行初审,区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在“成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受助人员名单确认,区慈善会对74名受助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批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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